声明人:韩九芬
由于对法认识的不清,为了保全自己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,这是一个污点。我在2002年办事处办的洗脑班上所写的一切材料,作废。在以后的证实法的路上要走好,救度众生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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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5/102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