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香、肖加荣、肖同良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要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5/102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