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万林、李维仁、孔风菊
本人以前所做、所写、所说与大法不符的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5/102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