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荣
配合邪恶,签过字,印过手印,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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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5/102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