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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邓秀芝

    我于2000年12月29日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所抓,先带到沈阳北站派出所,后又送到沈阳市高新教养所,两个月后又转到龙山教养院,由于邪悟写了“三保证”声明在教养院期间写的“三个保证”作废。我坚修大法,紧随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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