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朝晖
在劳教所邪恶的迫害下,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和“材料”全部作废。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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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