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开华 2004年3季度,在恶警的欺骗下我女儿代我写了所谓的“认识”。现我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认识”作废。99年7.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以后,我因進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戒毒所、拘留所。2001年我被恶警绑架到派出所。2002年我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,1个月后被非法判劳教2年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这期间所照的相、按的手印、所签的字等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