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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德越

    本人修炼法轮功后,身心都得到了健康,“真、善、忍”教人扬善去恶,事事考虑别人,故对社会、对人类,都是百利而无一害。本人在修炼期间,曾受一次非法拘留,在无罪释放之前曾被迫做笔录、按掌印和指纹,本人在此严正声明这些行为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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