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风国、张淑举
由于本人学法不深,服从了邪恶,替别人签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字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决心加倍努力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