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春
我因学法炼功被非法判劳教二年,由于当时我服从了邪恶迫害体罚高压,做了一件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情,现在清醒了,要证实法。声明:我写的“三书”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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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