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万珍
我在進京证实大法时被非法关進监狱,由于对法理解不深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说了一些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,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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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