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皮有元
2001年在洗脑班被强迫签名,2005年在派出所被迫签名,现声明以上签名及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