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长胜
在我被邪恶迫害期间,曾配合邪恶,做了“取指纹”承认“取保候审”“所外教养”,现严正声明,全部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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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