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桂芬
99年7.20以后,在单位的强迫下,曾写过“三不要”的保证,现在严正声明,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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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