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美英
2001年被非法洗脑期间曾被迫签名、表态;2004年12月在邪恶迫害下签了名。我声明以上签名等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