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贤广
为了法轮功讨公道,我曾去北京上访被拘留,由于邪恶逼迫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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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