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景、刘兆云、刘静
从99年7.20后,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修心,正念正行,助师正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