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君英
从1999年7.20后,村干部叫我到办公室写“保证书”不学大法了,我没有写,别人替我写了。现在声明他们写的作废。今后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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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