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国年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言行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