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凤
本人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所表现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(包括摇头、点头等动作以及所有的签字和按手印)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