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红、安民
从2001年至2005年,我们曾给母亲写过不炼法轮功的“保证书”,现声明所说、所写一律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