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址兰、钟漾华、陈光明、李法秋、陈雍华、秦佛英
我们在看守所,洗脑班被邪恶强迫所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特此声明。我们将弥补过失,修好自己这颗心,做好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请师父放心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