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美霞
由于受造谣新闻的毒害曾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我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现在声明以前所为全部作废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