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金寿、胡金宝
1999年7月在单位派出所的邪恶高压下,配合了邪恶,当时所写、所说的全部作废(包括填表格)。今后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