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吉随
在县政法委、乡政府和派出所的威逼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