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庆和
在大法遭迫害期间,违心的写了“不修、不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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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