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美
在迫害中,被迫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!我要做师父的真修弟子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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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