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正国
在迫害下,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