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英
在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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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