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成顺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此以后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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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。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