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中华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统统作废。今后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,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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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