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治良
2004年,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强迫我签字,及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