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培玲
在劳教期间,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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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