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正风
7.20以后,在公安人员的逼迫下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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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