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芹、张书海、刘秀清、王玉凤、张兆会、高凤兰、贺彩荣、张翠文、齐李氏、屈连江
以前学法不深,在压力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