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珍
我所写的“三书”全部作废。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法轮大法是正法,还师父清白。 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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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