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兆路
我在一九九九年邪恶打压下、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