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师志合、郭兰菊
本人做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事,声明一律作废。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做好老师说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