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焕
在1999年7月22日和2001年5月两次我老伴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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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