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国梅
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非法迫害法轮功及大法弟子以来,在中共恶党铺天盖地的造谣欺骗毒害下,由于我对大法不理解,对在这几年来我所说所写的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话,全部作废。并相信支持法轮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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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