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铮
我15岁,2001年被迫在学校举行的对法轮功诬蔑签名活动中签名,现声明签名作废。再不做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洗刷污点。今后记住法轮大法好,按“真善忍”做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