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九英、杨玲
2002年春节期间,本人替女儿写的一封应聘求职信中,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