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建华
我不是大法弟子,曾经在单位反对大法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名,声明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6/1026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