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毛辉秀
以前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没能阻止家人向邪恶签“保证”,承认了旧势力的迫害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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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7/102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