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文凤
2005年4月28日,上级找谈话、逼写“保证”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。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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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7/102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