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慧英
1998年喜得大法。99年7.20邪恶疯狂迫害大法时,没有阻止丈夫向邪恶签“不修法轮大法的保証”。現在郑重声明: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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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7/102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