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的家属朱威
以前年幼无知,做了、说了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以及在学校横幅上的签名声明作废。请李老师原谅我的过错。今后明是非,辨善恶,顺应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一个好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7/102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