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兰
在邪恶的迫害下,交过大法书、讲法录音和师父法像,照过像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8/102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