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华小娟、高恩华、张得香、张锡珍、赵合芝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8/1027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