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花鹏
邪恶之徒非法闯入我家把我带走,逼写“保证”、诽谤老师和大法。由于怕心,我把大法书烧了,现在懊悔不已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,做好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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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30/102927.html